如果是已經經營好幾年化妝品的業者應該已經知道這個消息,但我發現可能有些進口商是偶爾才會進彩妝、保養品近來賣,最近才被海關通知因產品成分的關係需要申請『特定用途化妝品』才可以通關,而所謂的『特定用途化妝品』就是取代舊有的含藥化妝品查驗登記

 

 

什麼是含藥化妝品查驗登記??只要產品成分有列入含藥化妝品基準表中的限量成分,就需要按限量成分來申請含藥化妝品查驗登記,詳細的說明大家可以參考我之前的部落格http://blog.xuite.net/ailsa_66/twblog1,細節我就不再重說,但隨著化妝品新制登場,現已改為申請『特定用途化妝品』,申請需要準備的資料大家可以到以下食藥署的官網查閱如何申請、申請資料需要哪些、申請費用是多少??

https://www.fda.gov.tw/TC/site.aspx?sid=294

 

最後我要提醒大家的是,尤其是進口商,在進口商品前請務必做到三個動作,再來思考要不要進口,以免老是發生或卡在海關進不來的窘況,那就真的得不償失了。

 

第一、務必跟國外原廠再三確認產品成分是否有含藥的限量成分

 

第二、若需要申請『特定用途化妝品』,國外原廠是否能提供完整實驗報告

 

第三、國外原廠是否能配合申請『特定用途化妝品』出具公證過的製售證明等相關所需資料

 

 

先準備好以上資料,再來進口,才不會產生不必要的麻煩,千萬不要進了一堆,結果連法規都沒看清楚,最後連上架都無法上架,那就真的太捶心肝了,你說是不是呢??

 

※相關連結

●衛福部新聞─「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自108年7月1日施行

https://www.mohw.gov.tw/cp-4256-48109-1.html

 

●食藥署─『特定用途化妝品』申請辦法、應檢附資料與費用

https://www.fda.gov.tw/TC/site.aspx?sid=294

 

撰文─Ail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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