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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篇文章一一說明了過往法規與新法之間的關聯與承接,相信有點概念的廠商已經準備著手進行化妝品產品登錄或是早已開始登錄,畢竟現在登錄不用費用,也再次提醒大家。

 

 

而新法開始的時間如下,一般化粧品、牙膏、漱口水業者有2年緩衝期,相關規定在民國110年7月1日上路;防曬、染燙髮劑等特定用途化粧品為113年7月1日上路。也這裡提供給大家參考。

 

 

至於大家關心的罰款問題,也就是不做化妝品產品登錄會被罰嗎?答案是:會。

相關罰則說明如下,很關心會被罰?以及不知道會被罰多的人,一定要仔細看看,

千萬不要因為懶得執行登錄,最後因小失大。

 

 

自產品資訊檔案及產品登錄制度施行日起製造或輸入業者未完成產品登錄或產品資訊檔案、建立檔案之資料不實、違反登錄或產品資訊檔案相關規定者,依同法第23條新臺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得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並得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或令其歇業、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撤銷或廢止該化粧品之登錄或許可證

 

 

※以上相關資訊出處如下可慢慢查閱▼▼▼

●食藥署化妝品新聞

https://reurl.cc/j7K9Qn

新頭殼newtalk-化粧品管理新法7月上路 不當宣傳療效加重罰則

https://reurl.cc/b5KWmE

 

 

※想知道更多化妝品產品法規▼▼▼

含藥化妝品查驗登記已被『特定用途化妝品』新法取代

 

衛妝廣字號結束後化妝品產品登錄登場

 

化妝品進口商與代理商需要注意的事

 

在你投入化妝品產業前你必須了解化妝品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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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ils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